哪些起重机要安装警报器?
按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,并非所有起重机都强制装警报器,但以下几类必须或强烈建议安装。核心依据是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:总则》GB/T 6067.1-2010及《起重机械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》GB/T 28264-2017。
一、强制安装警报器的起重机
1. 流动式起重机(汽车吊、履带吊、轮胎吊):必须装设起升高度限位器报警和幅度限制器报警,当吊钩接近上限或臂架角度超限时发出声光警报。
2. 塔式起重机:必须装设起重量限制器、力矩限制器、幅度限制器、高度限位器的报警功能。当实际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90%时,应发出连续报警声;超过100%时,切断上升和增幅方向的动力。
3. 门座式起重机、装卸桥:必须装设超负荷报警装置,以及风速仪联动报警(当风速超过工作允许风速时,发出警报并提示操作人员停止作业)。
4. 桥式、门式起重机(行车):额定起重量大于10吨的,必须装设起重量限制器,超载时发出警报。若用于吊运熔融金属或危险品,无论吨位,必须装设超载报警和行程报警。
5. 施工升降机(属起重机械范畴):必须装设超载检测报警和限位报警。
二、建议安装或特殊场所要求
1. 港口、码头用大型起重机:除超载报警外,还应装设防碰撞报警、轨道清扫报警、锚定装置状态报警,防止大车运行碰撞。
2. 冶金起重机(铸造吊、加料吊):吊运高温液态金属时,必须装设两套独立起升限位报警,且要求报警后能自动切断动力。
3. 汽车式随车吊、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:若起重量小于10吨,法规未强制,但为安全建议加装超载报警器(尤其频繁使用或吊运贵重设备时)。
三、报警器技术要求
警报器必须为声光兼备,声音强度在操作位置应大于背景噪声10dB以上。报警信号应与安全联锁联动,即报警后不能继续向危险方向动作,而允许向安全方向动作。警报器需定期校验,确保灵敏可靠,不得擅自拆除或屏蔽。
总结:凡涉及超载保护、力矩限制、高度/幅度限位的起重机,均需配套警报器。具体选用以设备出厂配置和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求为准,建议在年检时核对报警功能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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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起重 评论所有的起重机都必须安装警报器。
根据中国《起重机械安全监察条例》规定:
1. 桥式起重机:应当设有警报器、行车限位器、重载保护器等安全保护装置。
2. 龙门式起重机:应当设有警报器、行车限位器、重载保护器等安全保护装置。
3. 塔式起重机:应当设有警报器、风速仪、重心测定、起重指令显示、限位和锁止功能等安全措施。
4. 轮式起重机:应当设置起重机高度限位器、抬升速度限制器、工作范围限制器、抬升限制器、倾斜报警器、翻转报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。
除此之外,其他类型的起重机如履带式起重机、船用起重机等,也都需要按照相应标准和规定设有警报器等安全保护装置。
3年前


